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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议“两个条例”:一个保蓝天,一个保净水
2020年01月12日 10:56 | 来源:长城网

  长城网讯(记者 郑梦婷)1月9日下午,出席河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的承德代表团分组审议了两个条例(草案)——《河北省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污染防治条例(草案)》和《河北省河湖保护和治理条例(草案)》。

承德团分组审议两个条例草案。长城新媒体记者 郑梦婷 摄

  据了解,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气污染是京津冀地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重点,相关防治条例是京津冀协同立法的重点项目;河湖的保护和治理也是河北生态文明建设的关键一环。河北是京津冀生态环境支撑区、水源涵养区,但目前河北省水资源短缺、水环境污染、水生态脆弱等问题十分突出,制定条例对于改善河湖生态环境,恢复河湖生态功能,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意义重大。

  河湖如何保护?大气污染如何防治?围绕“蓝天”和“净水”,代表们结合各自工作实际踊跃发言,积极建言献策。

  “我觉得这两个条例(草案)非常好,一个保卫蓝天,一个保卫净水。”河北省人大常委会委员王亮说。

  “现在机动车越来越多,不治理肯定是不行的。”河北省人大代表、河北怡达食品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李志民认为,《河北省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污染防治条例(草案)》突出了对重型柴油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污染的防治,对推进京津冀区域协同治理,强化法律责任,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过境车辆管理,是各地大气污染防治面临的普遍难题。对于过境的外省车辆和省市交接的车辆如何治理,条例应加以细化和规范。”河北省人大代表、承德市双滦区元宝山街道御祥园社区党委书记杜向荣表示。

  “在生产源头取缔不合格的车辆,同时对加油站油的标准制定要更细化,未达标的燃油坚决不投入市场。”河北省人大代表、承德宇航人高山植物应用技术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刘春海认为。

河北省人大代表鞠永才、刘春海在认真聆听发言。长城新媒体记者 郑梦婷 摄

  “就河湖保护和治理专门立法,是强力推进生态环境保护、加强河湖保护和治理的具体实践,我非常赞成出台这个条例。”河北省人大代表、民革承德市委副主委鞠永才认为,河北特别是张承地区,承担着京津冀水源涵养功能区、生态环境支撑区建设的重大责任,加强河湖的保护和治理势在必行。“不过,我提一点建议,就是要强化生态补偿。积极推进市场化,推动流域上下游以及不同区域河湖的生态补偿,加大生态补偿力度。”鞠永才说。

  “我认为这两个条例(草案)的实施制定非常有必要,也特别‘解渴’。”河北省人大代表、承德市政协财经委主任高立国对条例(草案)表示了高度赞同,并就一些具体内容提了建议,他认为在《河北省河湖保护和治理条例(草案)》中,第八页第五条,应明确保护投入主体、来源、资金使用的要求,建议进一步明确县级以上政府安排专项资金,每年除专项罚没收入外,财政预算应根据治理、修护需求增列一定专项资金。

河北省人大代表、承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张树国在会上发言。长城新媒体记者 郑梦婷 摄

  “大气污染防治、河湖的保护和治理涉及到多个部门,这两个条例(草案)把相关部门的职责进行了清晰的界定。这样一来,相关部门在执法的过程中,定位会更准确,会更高效的履行职责,充分发挥应有作用。”河北省人大代表、承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张树国说。

  “这两个条例(草案)都涉及到绿色、生态,践行了‘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论,希望我们河北的人民享受到更多的蓝天、白云、净水。”河北省人大代表、承德市音乐家协会副主席曹宗华说,希望相关部门能对这些条例内容进行积极宣讲,让老百姓做政策上的明白人,环保中的践行者。

  责任编辑:檀旭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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